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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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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君整理報導】大法官617號解釋,首度承認「性言論自由」為言論自由之一種,並將刑法235條的「猥褻」資訊區分為硬蕊及軟蕊,再作不同的刑罰處遇。硬蕊資訊仍維持目前的違法界限,而軟蕊資訊,如採取適當的安全隔絕措施,即可免除刑責。
然而大法官許玉秀在不同意見書中措辭強烈的指出,解釋文以自己認定的「男女共營生活」,傲慢地宣示自以為是的性價值主流,卻又虛偽地向認定為少數的性文化族群施捨保障,就好像以幾名婦女保障名額製造男女平等假象一樣,自命為價值主流,決定何者非價值主流,以及只要賞賜幾塊吃剩的麵包屑,就已經是心胸寬大、悲天憫人。
釋憲文指出,為貫徹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之本旨,除為維護「社會多數共通之性價值秩序」所必要而得以法律加以限制者外,仍應對少數性文化族群依其性道德感情與對社會風化之認知而形諸為性言論表現或性資訊流通者,予以保障。
許玉秀批判這樣的文字「難遮掩對少數性文化族群的歧視」,是過度擴權、落伍、歧視的解釋。她認為,多元性價值觀,就是任何人都不能自居主流的性價值觀,而而解釋文卻處處以想像中社會多數人的普遍認同、主流性價值秩序作為論述主軸。
而617號解釋就「猥褻物」區分為硬蕊與軟蕊。硬蕊猥褻資訊,例如人獸交、性虐待等類型,仍維持目前的違法界限,只有具醫學、教育、藝術性質,才能販賣、傳布、製造,否則,連加封套、警告,都不得販賣、傳布、製造。其他的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的非硬蕊(或稱軟蕊)猥褻資訊,若能採取適當的安全隔絕措施,例如,加封套、分級、分區、分年齡管制,即可免除刑責。
然而許玉秀以20世紀最重要的波蘭裔法國現代藝術家的畫作「吉他課程」為例,說明猥褻難以判定。畫中成年女吉他老師與小女孩分別暴露乳房和下體,以兩人的姿勢表現身體和吉他聯想在一起的構思。許秀玉指出,因為每人的解讀不同,被大加讚賞的畫作可能被視為符合兒童遭性虐待的資訊。
本次大法官許玉秀及林子儀提出不同意見書,林子儀反對以刑罰處置散布猥褻物品的手段,認為本案應作違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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